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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华物价分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法规,规章及政策,协调区域性价格矛盾,提供价格政策质询,市场价格信息服务,稳定本辖区市场物价,服务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价格分工管理权限,本辖区内享受市局各业务科室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接受各业务科室的指导,开展商品价格,行政事业行收费和经营服务性价格或成本审核,价格评估,“价格信得过”,及明码标价等具体业务工作。
三、价格权限不在本辖区而价格工作延伸到辖区内的价格或收费的管理,监督检查及其它价格服务工作,经请示局领导或业务科室所同意,受市局委托后开展工作。市局各科室所到本辖区直接开展价格工作的,原则上应通知分局,分局应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开展工作。
四、对本辖区价格管理、监督检查的权限既不在分局又不在市局的,经请示市局同意,分局可直接与省物价局乃至更上级的价格部门请示,汇报。指导油田职工物价监督站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广华物价分局机构设置


分局成立于1994年,现设二科一室,分为价格管理科、价格检查科和办公室。工作人员6人,其中党员5人,并成立了党支部。主要负责广华地区(广华、五七、向阳)、高场原种场所属单位和驻广华地区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市直各部门延伸机构的价格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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